《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2005-12-28 16:15:40

(二)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九章 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

第四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四十五条 彩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收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库存金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金额核对相符。

第四十六条 彩票机构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要按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超过十万元的呆坏账,还应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第四十七条 材料指彩票机构库存的物资材料、电脑投注单和热敏纸,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八条 库存彩票指彩票机构购进的已验收入库的彩票,库存彩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库存彩票应按彩票类型分开核算。

彩票机构应严格彩票出入库制度,建立库存彩票明细账和台账,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并将库存明细账和台账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总账进行核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库存彩票,应及时查明原因,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彩票发行机构批准,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尾票核销应由公证机关公证,省级财政部门监销。

第四十九条 彩票机构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可利用闲置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活动。对外投资是彩票机构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购买有价证券,包括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彩票机构对外投资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彩票机构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彩票机构对外股权投资必须是与彩票发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项目。

(三)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效益论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四)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章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支出。

第五十一条 固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计价。机构用借款购置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设备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计价。

彩票机构购入固定资产交纳的契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五十二条 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五十三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