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


2005-12-28 17:24:02

第三十五条 每期足球彩票销售结束,如果销售终端因故未将销售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传输至分中心,则该销售数据为无效数据,所售出的彩票视为无效票。

无效票经公证人员公证后,不列入开奖有效数据,并由各地方彩票中心在开奖前予以公告。
出现无效票的销售终端须在其销售现场公告,并将本销售终端售出的无效票原价回收;无效票购买者应在二十八天内到其购票的销售终端,按其实际购票金额办理退票、退款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足球彩票的具体游戏规则将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授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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